会上,总工程师王剑对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洪水标准、安全超高、安全系数取值等要点着重宣贯,详细讲解了多本现行版本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随后,首席专家廖承果以武引二期灌区工程为例对强制性条文的应用进行讲解,与会人员积极参与讨论,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案例进行了交流和答疑。
会议强调,强制性条文涉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水利工程安全、环境保护及其他公众利益,是必须执行的技术条款,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此次宣贯,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加强了对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内容的理解,为今后工作中更好地贯彻落实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提升产品设计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