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非法贷款,人人责无旁贷

2024

远离非法贷款

人人责无旁贷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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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的五大特征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犯罪嫌疑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但实质均无金融资质,并以个人名义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个人民间借贷假象,巧立“违约金”、“保证金”、“行业规矩”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阴阳合同”、“虚高借款合同”以及“房产抵押借款合同”、“房产买卖委托书”、“房屋租赁合同”等显然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有的还要求借款人办理上述合同的公证手续。

2.制造银行流水痕迹

犯罪嫌疑人将虚高后的借款金额转入借款人银行账户,同时要求借款人在银行柜面将上述款项提现,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但犯罪嫌疑人要求借款人只得保留实际借款金额,其余虚高款额交还犯罪嫌疑人;有的犯罪嫌疑人刻意让被害人抱着提出的现金拍照,目的是制造被害人取得虚增款额的假象。

3.单方肆意认定违约

在签订借款合同并制作银行走账流水后,通过“变相拒收还款”、“借款人还背负其它高利贷”等方式和无理借口,故意造成或单方面宣称借款人违约,并要求全额偿还虚增债务,虚增债务往往大于本金数倍甚至数十倍。

4.恶意累高借款金额

在借款人无力偿还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更高数额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以此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5.软硬兼施索要债务

犯罪团伙成员自行实施或雇佣社会闲散人员,采取各种手段侵害借款人合法权益,滋扰借款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以此向借款人及其近亲属施压,或利用虚假材料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所谓的合法债权,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借款人及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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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如何避免被套路贷

1.绝对不签订“虚高借款合同”,贷多少款,一定要拿到多少钱。

2.从谁的手里贷的款,一定要还给谁,绝不能轻信他人的许诺:借了张三的钱却还给李四。

3.绝对不能在空白的合同或文件上签字。

4.合同和文件签字之前,一定找律师审阅。

5.所有的金钱来往必须留有证据,最好通过银行操作,特别在还款时,一定要通过银行还到借款人的账户里。

6.警惕贷款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一般违约金不能超过年利率的24%。

7.只向一人借款,绝不借新债还旧债。牢记,在民间借贷中,超出国家利率4倍以上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8.如果在贷款过程中受到威胁或勒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不可逞强硬抗,也不可屈意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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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消费,远离网贷陷阱

近几年,网上贷款平台层出不穷。一些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了虚假宣传、降低贷款门槛等措施,诱导过度消费、超前消费,不少人为此背上高利贷,网贷的隐患逐渐显现。

所谓网上借贷是指个人网上借贷,个人网上借款是个人与个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直接借款,在网上为消费者提供小额信贷。

虽然网贷对于有些人来说给予了方便,但是,不良网贷平台,他们用各种诱惑,引诱借贷者贷款,利于套路,造成贷款者掉进高利贷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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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网贷,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1.提高警惕,认清网上借贷的陷阱

首先是不确定的利率,为抢占市场和竞争,网上借贷平台往往会掩盖、模糊真实资费标准、逾期滞纳金、违约金等。另外,为了方便宣传,也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许多网络借贷平台都会对贷款机构进行简单的审查,主要以远程视频等方式进行确认,有些甚至仅凭身份证就能完成。

2.增强自身的管理和节约意识

学会合理消费,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是一种错误的想法,学会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借钱急用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途径。

3.不做贷款的奴隶

许多人通过各种途径办信用卡和网上贷款,短期内确实可以得到高额的超前消费,但之后的日子就会变得更加拮据,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去偿还,甚至会误入歧途,影响到自己的人生。

4.对网络贷款的正确理解

网络借贷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在消费方面,要树立合理的消费理念,提高防范意识,而不是逃避新兴的经济现象,这样才能提高自己在金融、消费等方面的敏锐度。

我们要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同时加强自身修养,建立正确人生观,拒绝虚荣、攀比等生活方式,加强金融知识与法律知识的学习,树立规则意识、风险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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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财务部